海运中提单有三种:
正本提单(Bill of Lading Original)、电放提单(
Telex Release B/L)和海运单(Sea Waybill) 。
正本提单
定义:正本提单,是指承运人或受其委托之人签发的用以向承运人提取货物并主张权利的“提单”。正本提单上要注明有“Original”字样,提单上有承运人正式签字盖章并注明签发日期。
正本提单具有三项功能: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承运人收货凭证和目的港交货凭证。
注意事项:
正本提单一般是一式三份,因为担心寄快递遗失提单,有些客户会只寄其中两份正本给收货清关提货,一份留底。有些目的港和船公司可以接受一份或者两份正本清关提货,有些需要整套正本三份齐全才可以,建议跟收货人确认清楚再安排。
电放提单
定义:指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签发的注有“电放(Surrendered,Telex Release)”字样的提单。
产生原因:
1.电放提单的产生主要是为了海运过程中目的港“货到提单未到”的矛盾。这一矛盾在近洋运输显得更加突出,比如东南亚这些国家。
2.避免正本提单在邮寄过程中丢失。提单寄快递的还是有一定几率丢失的,丢失后处理流程非常繁琐,而且托运人或者收货人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比如花钱登报,付押金或出具银行保函.
操作流程:
在船公司收取货物后,托运人向船公司提出电放申请并提供保函,船公司接受申请后向托运人签发“电放提单” (在已经签发正本提单情况下则在收回以后再签发“电放提单”);之后由船公司安排电放回执,此回执一般有船公司标志,启运港证明,货物信息,收货人证明等信息组成,其中尤为重要的是船公司出示的电放编号,发货人将此回执通知于收货人,收货人凭电放编号即可受领货物。
注意事项:
1.做信用证付款的,不能出电放提单。
2.现在很多船公司都不会出“电放提单”了,都是电放回执。
海运单(Sea Waybill)
定义:海运单就是承运人直接签发给托运人或其代理的表明已收到货物的单证。
海运单不能背书转让,收货人无需凭海运单,只需出示适当的身份证明,就可以提取货物。因此海运单迟延到达、灭失、失窃等均不影响收货人提货,这样可以有效地防止海运欺诈、错误交货的发生。
正本提单,“电放提单”和海运单三者的区别:
1、正本提单是货物收据、运输合同的证明、也是物权凭证;海运单只具有货物收据和运输合同这两种性质,它不是物权凭证。“电放提单”并不是提货凭证,不是物权凭证,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提单,所以无法转让。
2.正本提单可以是指示抬头形式,可以背书流通转让;海运单是一种非流动性单据,海运单上标明了确定的收货人,不能转让流通。“电放提单”基本和正本提单内容一致,如果正本提单的收货人是TO ORDER则无法安排电放和海运单。
3.正本提单的合法持有人和承运人凭正本提单提货和交货;海运单上的收货人并不出示海运单,仅凭提货通知或其身份证明提货,承运人凭收货人出示适当身份证明交付货物。“电放提单”则是凭借电放回执号和身份证明提货。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基本是收货人委托目的港清关公司帮手清关提货派送到收货人指定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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